传媒 渠道代运营 里屋里设计 吉尔福德培训 EMAILliwulihotels@liwuli.com.cn PHONE021-61846897

“品质生活” 的饭店思考

2013-08-06 14:31 来源:《饭店业》 作者:杜觉祥
  正当笔者连篇累牍地鼓吹“饭店品质”之时,我们所在的这个城市提出了“品质生活之城”的口号,这让笔者多少有些自鸣得意——我们居然与城市的首脑们有了共同的价值取向。
 
  或许,“品质”本来就是走出了短缺经济时代的社会生活的必然话题,也是“脱贫”以后的现代人的共同追求。“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吃饱穿暖以后,民众才会有更高的追求。“礼节”和“荣辱”大抵是先人们对“生活品质”的理解。值得注意的是,两千多年前的“智者”的生活品质追求,更多的是在精神生活方面,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由此看来,如果我们单纯地把“生活品质”理解为“坐奔驰,开宝马”或者“抽烟抽中华,吃饭点龙虾”,还是有些问题的。
 
  讲究品质的社会生活,应该处处显示出平和、宁静与安详,这在当今我国社会似乎还很难达到。在瑞士,无论伯尔尼还是日内瓦,到处是街头的露天酒吧,人们面前一杯啤酒或咖啡,平静地在那里听音乐、谈天和看街景。见到旅游车上的外国人,友好地向我们挥手致意。我们能感觉到他们眼里透出来的那种平和与安宁,即使他们并没有任何炫耀。当然这是被全世界富豪“养肥”了的“生活品质”,就像劳力士手表和瑞士军刀一样,“品质”确实不一般。
 
  理想中的“品质生活”社会,不应该到处都是奋斗、竞争和奔波的人群。如果大家都在为“拥有更多的资产”,为“更大的房子”和“更贵的车子”而疲于奔命,如果大家都在倡导“商场如战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尔虞我诈,如果街头都是争先恐后的车辆和行人,那么我们就还是跻身于一个浮躁的、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的生活也就没有多少“品质”可言。
 
  理想中的“品质生活”社会,是社会的精神财富超越了物质财富,是消费中的精神消费比例超过了物质消费比例;是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里面井然有序的欣赏者和阅读者,是音乐厅、歌剧院和电影院里经久不息的掌声;是饭店鸡尾酒会上彬彬有礼的鞠躬、微笑和相互问候……
 
  当然,这一切只是理想,回到现实的时候,我们会觉得自己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被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等问题所困扰,我们的生活还有许多不安和恐惧。在看了最近得奖的电影《三峡好人》之后,您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感受。
 
  然而饭店不一样。
 
  饭店,尤其是有一定档次的饭店,往往是社会名流、有产阶级和高消费阶层集聚的场所。在美国饭店历史上,不少曾经牛仔横行的城镇,自从有了Sheraton、Hilton等饭店之后,牛仔变成了绅士,城市的文明程度大大提高。因此饭店应当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也应当是城市“品质生活”的象征。
 
  令人遗憾的是,饭店在国人的眼里便失去了她的尊贵,仿佛一位贵妇人沦落风尘。不久前媒体热炒的“客人有权自带酒水到饭店消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讲究“品质生活”的文明社会,客人带着酒水到饭店、餐馆消费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除非你带的确实是一瓶珍藏了多年的好酒,又得到了饭店店主的许可。即使这样,你也会主动地给服务人员小费。不是什么“开瓶费”,而是表达对饭店服务的一种认可、尊重和感谢,是一种基本的礼仪。笔者曾经预测,也许若干年后,我们到饭店消费,如果不给服务员小费,会让人侧目而视——因为不尊重服务,不对他人的服务表示谢意,将会被认为是没教养、素质低的一种表现。
 
  平心静气的反思一下,“自带酒水”的初衷,大概不是因为家里有上好的法国葡萄酒或贵州茅台,而是希望节省酒水的费用,因为我们对饭店、餐馆加在酒水上的利润总是有些愤愤不平。我们不能理解,为何饭店的酒水要比超市贵得多?但是我们“尊贵的客人”有没有想过,为了营造良好的消费酒水的氛围,饭店餐馆花费了多少资金和心血?房屋、装饰、家具、艺术品、灯光、空调,还有服务人员的引座、摆台、斟酒、换碟……餐饮服务的程序有数十项之多。作为客人,您有权挑剔饭店服务的缺陷和不足,也有权选择您自己中意的饭店,但没有理由不为这一系列的硬件和软件服务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一种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
 
  试想,如果我们带着超市买的点心和食品到麦当劳、肯德基享用,如果我们带着茶叶到茶楼叫服务员冲泡,如果我们带着雀巢、麦氏到咖啡厅“泡吧”,那还算是一种“品质生活”么?我们会误以为回到了中世纪——那是“洪七公”领导的时代。
 
  “自带酒水”论战中,还有律师援引法律中的消费者保护条款证明“自带酒水”的合法性。笔者倒是想问问这些律师,如果有人带着自己制作的法律文书或者A4纸张到你的律师事务所,要求借你的名义打官司,而不支付(或少支付)费用,你是否愿意?
 
  在“法律的天平”之上,是否还应当有一个“文明的尺度”!
 
  印度电影《流浪者》中,法庭上法官和律师有这样的对话:
 
  法官:“法律不承认良心。”
 
  律师:“那么良心也不承认法律!”
 
  没有任何不尊重法律的意思,只是想表明,当法律出现盲点的时候,我们也许应该问问自己的“良心”再作出判断——这是一种文明的行为。
 
  文章还未定稿,接到媒体记者的电话采访,有一家餐馆推出了“酒水超市价格”的举措,其酒水价格与超市保持一致。笔者的第一反应便是这家餐馆在进行一次推销活动,而且借助媒体对“自带酒水”问题的关注,有效地运用了媒体。
 
  生意不好的饭店或餐馆设法推销自己,这本来无可厚非,可是用这种哗众取宠的手段,就有点过分了。如果你现在可以按照超市的价格出售酒水,是否意味着此前你在酒水方面“牟取了暴利”?如果我是你的消费者,我还想带着发票向你索要以前多付的酒水款项呢!现在不少大公司对问题产品实行“召回”,你也不妨用“退款”来表达你的“诚信”。
 
  当然这种“推销”还是很有些“创意”的,至少这能让一家名不见经传的餐馆“扬名立万”,也还不至于涉嫌“不正当竞争”。这一做法的广告价值,可以弥补其在酒水收费方面的损失。惟一可悲的倒是媒体,被别人“策划”了一把,自己还蒙在鼓里。对这种手段,最好的办法是不加理会,不予炒作,那么此类商家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作为餐饮消费者,笔者可以给这家餐馆一个忠告:该收费你就堂堂正正地收费,只要你的产品(包括氛围、菜食和服务等等)真正“物有所值”。你能否保证你的餐厅温度适宜?你餐馆的卫生间能不能没有严重的异味?你是否能保证你的酒水都在合适的饮用温度?客人喝冰镇啤酒和饮料的时候,你是否能提供冰过的杯子?如果你的氛围、菜食、管理和服务不行,即使你的酒水价格低于超市,我也不会成为你的客人。千万不要“长了人中,短了鼻梁”,在菜食当中牟取酒水的利润,更不可以进假酒和劣质饮料,那样客人会找你算账的。
 
  回到“品质生活”的话题。笔者以为,对饭店来说,确实需要检点自己的“服务品质”。饭店服务是一种“高氛围”、“高价值”、有文化内涵的精神产品,饭店必须以自己“货真价实”的服务产品来赢得客人的认同和尊重。可以断言,以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品质,同时降低收费来迎合市场,取悦于客人,这无异于饭店行业的一种“自杀”行为。过去二十多年来,我国的饭店行业一直在引导着饭店消费者,也造就了一种值得社会重视的消费文明,我们已经拥有了大量的“绅士”和“淑女”,这也是饭店行业对社会文明的一大贡献。我们切不可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放弃了原则,放弃了对提升服务品质的追求,因为那样便是一种对社会的不负责行为。
 
  品质意识的低下、市场竞争的无序、社会责任的缺失等等也许还算不上导致贫困和社会不公的直接原因,但却都是企业的顽疾。未来企业将更多地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也将为社会文明和社会公正作出更多的贡献——这是广大公民所深切指望的。
 
  无论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品质生活”时代,我们的饭店应该更多地考虑关于“品质”的话题了。
  

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全部评论
未经里屋里书面许可,对于注明'里屋里'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任何媒体或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请与里屋里(021-61846897)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