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今年初,陈先生在东胜区蒙古族幼儿园对面的一家茶吧请朋友喝茶,不慎将一个透明的茶壶盖打碎,服务员要求赔偿100元。
【案例二】
福建人陈炳华,今年3月在准格尔旗一家商务酒店居住时,将遥控器随手一扔。结果遥控器掉在了地上,开裂了。服务员要其赔偿200块。

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不单单在鄂尔多斯地区,各地餐饮酒店行业内,都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则:顾客损坏物品都要高价赔偿。有的酒店甚至将易损物品赔偿价格表挂在客房或者餐厅里,很多酒店赔偿价格更是高得惊人。
酒店高价索赔的事情屡屡发生,这不禁引起人们的思考。
酒店为何要制定高价索赔呢?首先,酒店因为财物受损,向消费者索赔,这是无可厚非的。其次,就酒店而言,最初对物品的高定价可能是为了规范入住消费者的行为,强化消费者爱护公物的意识,减少事后纠纷。旅客在入住酒店时,个别客人可能会不爱惜酒店的用品,而高价索赔可能从侧面提醒消费者爱护酒店用品。但酒店单方面要求消费者付出高于市场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赔偿,明显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等价有偿、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这种目光短浅的做法容易引起客人的反感,对酒店的印象大打折扣,最终是得不偿失。
消费者由于自身的过失而导致酒店物品的损坏或丢失,应当予以赔偿。那么,具体需要怎样进行赔偿,赔偿多少呢?就赔偿额度,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之规定,消费者可以根据物品的损害程度来选择是恢复原状还是折价赔偿,如果适合折价赔偿的情况,应当按照损害物品的现行市场价格减去折旧费所剩余的价值进行赔偿。一般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是买回同样的物品;二是按物品当时的账面价,除去折旧费进行赔偿;三是可修复的损坏物品,可采取修复的方式来赔偿。然而大多数消费者面对酒店的高额索赔,都会选择赔偿了事,一来是怕麻烦,二来也是不想因为这少许的赔偿耽误了自己的既定行程。殊不知这样既牺牲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也间接放纵了酒店业者“咄咄逼人”的行为。其实,酒店制定的赔偿标准是其“一厢情愿”,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而再遇到类似事情时,作为消费者,应当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维权。
而个别酒店在遇到类似顾客损坏物品的时候,由于怕损失顾客,选择自己承担损失。这种做法也大可不必。大多数顾客还是会对自己造成的酒店财物损失负责的,但酒店在处理索赔事宜时也要注意方式。
第一,以礼待人。酒店作为服务行业,礼貌是每位服务人员必备的素质。在发现客人有损坏酒店物品的行为时,对客人员一定要做到有礼有节。在索赔过程中,语气应委婉,不要伤害客人的自尊心。这也要求酒店服务人员在语言上要加强培训,不能简单地处理任何一件事,既要维护酒店的制度,又要给客人留点面子。
第二,以理服人。在面对个别蛮不讲理的客人,拒不承认自己损坏酒店物品的情况下,酒店应保留重要证据,如损坏的物品、痕迹等。在相关部门来处理索赔事宜时,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此外,酒店对赔偿物品鉴定需准确,报价也应符合物品的实际价值。
酒店是一个以客为尊的行业,在维护酒店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不能过度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合理索赔,既能挽回酒店的部分损失,又避免了顾客的流失,岂不是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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