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酒店的行政总厨,主要为客人烹饪“舌尖上的美食”。然而,安高开元国际大酒店管理分公司行政总厨,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搞起“舌尖上的腐败”。在担任总厨后,他为某酒店用品公司提供帮助,使得该公司与该酒店签订了200余万元的供需合同,事后,他获得了5万元的好处费。近日,他因为构成受贿罪,被判刑。
今年36岁的杨某,是六安人。尽管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他苦心钻研烹饪技术,很快成为名厨师。2010年11月,他成为合肥高速安高开元国际大酒店管理分公司行政总厨,后担任尊悦酒店餐饮总监。
担任酒店的行政总厨后,杨某手中有了权利,于是就开始不安分起来。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底,兆能源酒店设备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能源公司)业务员李某,为了向开元大酒店推销酒店用品业务,来找杨某帮忙。后杨某利用其职务上便利,在开元大酒店确定厨房用品需求、参与实地考察选样、参加采购酒店用品会议等环节,为兆能源公司提供了帮助。开元大酒店于2011年4月19日、2011年8月20日,与兆能源公司签订供需合同两份,从兆能源公司采购酒店餐饮用品两批,合同金额计200余万元。之后,兆能源公司为感谢杨某提供的帮助,于2011年5月6日,通过该公司钟某某账户将5万元好处费汇入杨某指定的盛某的银行账户。后杨某分次将该款取出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杨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合肥蜀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行为依法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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