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民宿业正面临无证经营的风险,几乎所有民宿业主都在担忧被停业。事情的起因是一家民宿店的停业,这家民宿店位于广州江岭北1号,在一周前被警方认定为无证经营旅业,责令其清走租客并停业。
这家主打怀旧特色的青年旅舍,甚至曾获得由去哪儿、中国旅游研究院颁发的“2014年最佳客栈”,它的倒下在广州民宿业引起一阵担忧。如果真的以无证经营来整顿民宿业,那么整个广州几乎所有民宿店都将关闭。
关于民宿,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界定的概念,处于法律的模糊边界。实际上,中央宏观政策是支持的,据2015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就肯定了“民宿”这种业态发展。
同样,在2016年2月17日,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也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民宿出租等。甚至在更早的2011年,就曾出台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显然,国家政策是鼓励民宿发展的,但具体到地方,相关法规就稍显滞后。在民宿业的法律、政策真空期,导致地方政府无法进行有效管理。如广州的民宿业,要合法经营,只能参照旅馆业或房屋租赁来管理。
若按照旅馆的标准进行管理,那么需要营业执照、消防验收报告、《卫生许可证》等,而且这种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核发还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而且民宿是建立在住宅基础上,必须先取得临商证明,但这个证明从2014年1月1日起就已经取消。如此规定下,民宿要想拥有“合法身份”可谓难上加难。
那按照房屋租赁又如何?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租客需到居委登记报备。对长租旅客可能影响不大,但一两天的短租要到居委登记,实施起来可能不太现实。即便是按照广州关于日租的管理规定,仍有可能被定为非法经营。因为上述提到的“江岭北1号”在两年前已按照日租规定进行了改造,结果还是被查处。
民宿的发展,是受益于国内旅游业的突飞猛进。据有关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旅游收入为26276.12亿元,同比增长15.72%;到2014年,国内旅游收入为30312.00亿元,同比增长15.36%;2015年,旅游业收入进一步增长,达到4.13万亿。
旅游业的繁荣昌盛带动相关产业的进步发展,其中,对住宿业贡献率超过90%,对民航和铁路客运业贡献率超过80%,对文化娱乐业贡献率超过50%,对餐饮业和商品零售业的贡献率超过40%。除此之外,对国际商务、影视娱乐、会展博览、文化创意、信息咨询等新型的现代服务业,都有积极作用。因此,应尽快解决民宿业的“合法身份”,令民宿业不再尴尬,才能在旅游高速发展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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