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多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聚场所、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落实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社会单位“心脏”部分不发生火灾隐患。
在检查中,执法监督人员重点对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执行每天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
2月21日,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对海宁袁花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该行为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执法监督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经调查取证后,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海宁袁花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处罚。
此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执法监督人员当场指出问题的危害性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酒店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海宁消防提醒各企业事业单位、场所负责人、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自动消防设施的“心脏”,对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定要提高对自动消防设施在火灾防控中的重要性的认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便于第一时间汇总火情,采取各种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