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我国第一所旅游学校——江苏旅游学校(后迁至南京并更名为南京旅游学校,现更名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在宜兴正式成立;1979年9月26日,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现又名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举行了开学典礼。这是我国兴办中等和高等旅游院校的发端,标志着我国旅游教育培训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随后,四川、浙江、广东等省也相继成立旅游学校。同时,国家旅游局先后投资于杭州大学、西北大学、南开大学、大连外语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院校办起旅游系或旅游专业,并于八十年代中期投资兴建了中国旅游培训中心(天津)和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山东、浙江等省也纷纷组建培训中心。旅游职业学校更是遍布全国各地。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不同层次员工职业培训的合理格局。
一、培训机构的现存问题
各类培训机构对我国的旅游饭店教育培训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1、忽视培训需求
来自饭店的受训者纵然有各种各样的受训心态,但他们既已参加培训,总希望有所收获和提高。然而现实却是:培训机构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不了解受训者的真实培训需求,授课缺乏针对性,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受训者的培训需求,从而引发其抵触情绪,使培训效果难以保证。该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在饭店职业培训中存在行业垄断现象,许多培训机构是完全垄断(某项产品的唯一供应者)或寡头垄断(几乎支配整个市场的少数供应者),其具体体现为:
(1)完全垄断的培训。主要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卫生、消防、文化管理部门等指定饭店必须参加的培训。
(2)寡头垄断的培训。主要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持的、在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如国家旅游局评审确定下列旅游院校和旅游培训中心为岗位培训定点单位,可按国家旅游局的培训计划组织承办全国性大中型总经理、部门经理的岗位资格培训班,它们是: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旅游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
指定培训和定点培训的益处在于对培训的控制较为方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受训者的利益。但这类培训是以获得各种许可证书、岗位证书为特征的强制性培训,如果不参加培训会影响饭店的正常经营和星级评定。由于缺少竞争或没有竞争,指定的或定点的培训机构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受训者反正要来接受培训,因此,这类培训机构不仅会漠视培训需求,还会使其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减少对师资培养和改善培训条件的投入,当然,也就很难保证培训质量。
此外,缺乏相应的经验也是有些培训机构忽视培训需求的原因之一。
2、师资力量弱
不可否认,我国许多旅游院校和培训中心的师资力量较强,如浙江大学旅游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等,这些培训机构中的师资,有的从国外学成归来,具有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知识和管理经验;有的学历较高,在饭店服务与管理研究方面颇有造诣;有的富有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结合比较好,等等。但是也有大量培训机构存在着师资力量弱、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原因是从事普通教育出身的师资数量较多,他们既没有经过饭店服务与管理方面的系统学习,又缺乏饭店的实际工作经验。师资力量弱的表现有:
(1)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部分培训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内容空洞、知识陈旧,没有起到引导受训者的作用;内容零散、不够系统,造成受训者的一知半解;培训内容与受训者的实际工作脱节,不利于提高其工作能力或解决实际问题等。这些问题势必造成培训的低效或无效。
(2)培训方法落后、手段单一。培训教师应根据受训者及培训内容的不同,采取灵活不同的培训方法。这条常识性的但极为重要的培训原则却经常为一些培训机构的师资所忽视。许多教师按普通教育的模式来实施饭店职业培训,千篇一律地采用课堂讲授法,拘泥于传统的黑板加粉笔,其结果必然是教师讲授得多、学员接受得少,理论多、实践少,受训者听过算数,无法真正达到培训目的。
(3)准备工作不充分。培训机构的部分师资认为自己是饭店职业培训的行家里手,根本没有必要花费时间去准备,表现为忽视学员的培训需求分析,备课不认真,培训内容与现实脱节等。也有部分师资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培训准备。
(4)教学进度不当。在培训过程中,部分培训者没有顾及到受训者的吸收、消化能力,片面强调完成培训计划,因而抢进度、赶时间,使受训者对培训内容无法理解或根本记不住;也有部分教师忽略受训者的个性需求,始终按既定的培训计划授课,导致部分受训者认为所讲授内容不过是老调重弹,自己早已知道并且会做,进而认为培训无效。这类“吃不了”或“吃不饱”的培训肯定难以实现培训目标。
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这类培训机构认为饭店职业培训工作很简单,无须过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即可胜任,再加上有的培训机构经费比较紧张,对师资的培养缺乏必要的投入,由此,这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可想而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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