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关于酒店型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失效的通知》显示,2016年1月1日,本市全面启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CB50137-2011)。按照该国标要求,城市用地分类中不再包括公寓用地的类型。鉴于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市建交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酒店型公寓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建字【2011】707号)与上述国标不一致,经研究,决定该通知失效,失效后本市不再新审批酒店型公寓项目,失效前已出让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地块中含酒店型公寓的项目,仍按原通知规定办理规划、国土方管、建设手续。
据了解,目前本市酒店型公寓的范围已经从原来的市区蔓延到环城四区,商业用地、科研用地甚至工业用地都在想办法建销售相对容易操作的商住两用的公寓产品。从土地年限来看,本市既有70年公寓,也有50年公寓,还有40年公寓。其中后两者一般存在无法办理落户和学区问题。大部分公寓的物业费和商用水电费标准均比住宅高,而且最多只能申请五成商业贷款,贷款年限一般在10年左右。
此外,一些项目交房入住后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很多酒店型公寓户型设计密度高,电梯配置明显不足,上下班高峰时,等电梯就要20分钟。有的项目甚至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消防单位严查。还有的项目品质不佳,比如按照写字楼标准设计的,卫生间都无法正常使用。值得注意的还有投资公寓产品后期很难转卖,只能靠出租获取收益,转让公寓产品的土地增值税等税费比住宅高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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