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饭店发展论坛说起
有幸参与了“2009浙江省饭店发展论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还客串了一回主持人。尽管多次在研讨会、培训班上担任主持,但面对近400位旅游界领导和饭店高管,还是有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也因此口齿更不利索。幸好会场内都是清一色的“绅士”,对“客串主持人”有足够的宽容,因此整个过程还是很顺利,用新闻报道的语言就是“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
这次论坛无疑是成功的,相比四年前举办的饭店建设论坛,参加人数更多,规模也更大。而且,本次论坛的主题很明确,特色饭店、主题饭店、文化饭店等概念不仅被正式提出,与会的领导和专家还一一作了阐述和分析。即便在西方社会,如此大张旗鼓地为一个行业的发展殚精竭虑远谋深算,还提出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恐怕也极少见。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这种“全心全意服务企业”的理念, 让我们感觉到一种社会进步。
身为草根一族,一向不善“谄谀之辞”,这样的评价也算是“发乎于心,止乎于言”了。
悬挂于会场的直幅“以文化提升饭店品质,以特色丰富行业内涵”,其背景是中国的文人画,这里面隐含的是一种对民族文化传统的呼唤。于是有媒体便给这次饭店发展论坛定了性:“文化”是本次论坛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文化饭店”将是下一阶段饭店发展的重要主题。
好像有点以偏概全了,不过,强调“文化”在饭店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确乎很有必要。
对饭店“文化”的认知,源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时任国家旅游局饭店管理司司长的魏小安先生对星级饭店作了高度概括“一星安全卫生,二星便捷,三星舒适,四星豪华,五星文化”,从此认定,“文化”是饭店的最高追求。记得当年还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中国旅游报》上,题目是《营造饭店的文化氛围》,现在连稿子和剪报都已经找不到了。
魏司长是本次论坛的特邀演讲嘉宾,他还是那样思维缜密侃侃而谈,对主题饭店构思、文化饭店建设作了深入的阐释,自然又赋予了许多新的思考和内涵,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尤其是他把饭店竞争分为价格竞争、品质竞争、文化竞争三个阶段,又让我得出了“文化是饭店竞争的最高境界”的结论。
二、文化的定义
当饭店行业准备与“文化”亲密接触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化的定义是什么?
有一个在文化界传播的段子。著名学者庞朴去拜访钱钟书先生,向钱先生提了一个问题:什么是文化?
“你没有问我的时候,我好像知道什么是文化;但是你问了我以后,我就不知道文化是什么了。”钱先生回答道。
连“文化大师”也不能明确地解释文化,可见“文化”的难度和高度。我们也终于为自己的“没文化”找到了理由。
按照《辞海》的解释,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也就是说,广义的文化可以是原始自然以外的任何东西——等于没说。
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给文化下了个定义:“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它作为社会一分子所习得的任何才能与习惯,是人类为使自己适应其环境和改善其生活方式的努力的总成绩。”这应该算是文化定义的经典,可是因为他没有把“语言”这一很重要的文化载体列进去,这一定义也备受质疑。
美国人类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整理了历代学者对文化的定义,结果发现文化的定义多达164种。在研究了众多文化定义之后,他给出的文化定义是:“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体式样,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这一定义不是通俗易懂的类型,比较理论化,不过其中“符号”、“传统”和“价值观”三个概念对解释和理解文化确实很有价值。
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后来有学者认为梁启超用“共业”两个字包含了众多的领域,诸如认识的(语言、哲学、科学、教育)、规范的(道德、法律、信仰)、艺术的(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器用的(生产工具、日用器皿以及制造它们的技术)、社会的(制度、组织、风俗习惯)等等。与钱钟书不同的是,梁启超用最简单的文字,直截了当地给了“文化”一个中国式的定义,尽显大师风范。
最接近饭店的对“文化”的解释,还是在网络上的《维基百科》里面找到的:
“文化是指人类活动的模式以及给予这些模式重要性的符号化结构。不同的人对‘文化’有不同的定义,通常文化包括文字、语言、地域、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
至少个人以为,与饭店相关的应当是狭义的文化,而不是广义的文化。因为按照广义的文化概念,犯罪、战争乃至核武器都可以是人类文化的表现。
关于文化概念,曾经举过一个案例。
一块石头,本身没有文化。但是当这块石头被人发现,送到博物馆(它可能是磨制石器)或者拍卖会(它可能是钻石)上,石头便被赋予了文化的内涵,这块石头很有可能价值连城。
还是一块石头或者动物骨头,上面刻了文字。如果是考古发现,无疑是文化瑰宝。但如果是现代人,在长城的砖石上刻字,那就不仅显得很没文化,还会被课以罚款。
还有变化。如果在砖石上面写字或者刻字的是名人或者艺术家,那就又另当别论。杭州西湖湖心亭的“虫二”石碑便是例子。因为是乾隆御笔,便成了一种文化象征。“虫二”成了“风月无边”,甚至可以不管“风”的繁体“虫”上面还有一撇。
好像,这就是文化。
三、饭店里的文化
如果把饭店导入的“文化”定义为狭义的文化,那么,我们原则上可以把器物文化(比如餐具、设备)、制度文化(比如运行程序和规范)、行为文化(比如微笑、站立和行走)和管理文化(所谓企业文化所包含的某些内容)暂且搁置一边,而把饭店的地域色彩、建筑形象、艺术装饰、文化活动等作为主要的考究对象。
最近业界影响比较大的是深圳的华侨城建造了一些特色饭店,其中酷似瑞士小镇的饭店颇受好评。笔者丝毫不怀疑这些饭店的高档、豪华和高科技,但是从地域文化的角度,这只能说明深圳这个城市实在缺乏文化积淀,只能搬一些异国风情的东西来吸引客人。如果把这些建筑物放到一个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城市(比如西安和洛阳),那就很可能是败笔——即使再高档再豪华。
也是从地域文化的角度,当听说许多饭店总经理热衷于从印尼、泰国等地搬运一些物品装饰自己的饭店时,笔者不禁有一种忧虑:难道我们真的缺乏合适的文化元素吗?是本来就缺乏,还是缺乏审美发现?那些异国的异族的文化元素是否就是我们的目标市场客人所欣赏的?
曾经应邀在一个很东南亚风情的水疗中心,由一位从巴厘岛聘请来的技师“亲自操刀”,享受过一次很正宗的Spa服务——可是并没有感觉到很愉悦或者很舒服,仅仅语言的障碍已经无法达成有效的“文化沟通”。
有一个比较令人沮丧的现象:把民族文化元素带进现代饭店的,曾经是“空降”华夏大地的国际品牌饭店。在那些饭店,很多中国文化元素如壁挂、字画被布置得很妥贴,效果也不俗。不过,仔细分析也会发现问题。比如,在一些国际品牌的床头板上,往往会采用唐诗作装饰,可那些唐诗大多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或者“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类。熟悉中国文化的人都知道这些诗在中国是“童稚文化”的表现,远不能代表中国文化的精髓。当然,设计师采用了中国书法,然而明眼人也能看出,这些书法并不是著名书法家的真迹,是缺乏艺术高度和艺术品位的。
也许,真正能够在饭店阐述中国文化的,还应该是中国的设计师。
至于饭店的文化活动,要把那些时装表演、迪斯科舞厅、卡拉OK和KTV、棋牌房和足浴等等归入进去,似乎还值得推敲。通俗的文化也是文化,但肯定无益于真正提升饭店的品质。确实要列举一些饭店文化活动,那么饭店举行的文化论坛、艺术品展示、书画家笔会、音乐会和诗歌朗诵会,还有作家艺术家的下榻及相关活动,大抵可以归入这个范畴。
饭店中的文化,自然也不能回避所谓“企业文化”的内涵,这是属于社会组织、文化传统和价值观范畴的,解释起来不容易,但只要找一本有关企业文化的书籍,就大抵可以了解。太过于共性的东西,往往使人迷糊,也往往味同嚼蜡。
很想杜撰一个“文化饭店”的定义,但总觉得力不能逮,只好留待以后,或者,就像王勃《滕王阁序》里面说的那样:“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
评论
全部评论